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推动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
一、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体育、艺术2+1项目”是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旨在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陕西省、西安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完善课程建设,促进学校个性发展;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有利于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提升审美素质和心理素质,陶冶情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积累经验、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和措施。
二、“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验及实施时间安排。
选择部分中小学校为实验单位,逐步向全市中小学校推广,全市整体实验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选择13所学校开展项目实验。其中新城、碑林选择2所小学和2所中学;莲湖、雁塔各选择1所小学和1所中学;以及直属西安师范附属小学。
第二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新城、碑林、莲湖、雁塔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参加实验;其他区县启动实施进行实验。各区县创建市级项目实验学校1~2所,并充分发挥其在项目推进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三阶段: 2014年9月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面实施。各区县创建市级项目实验学校每年不少于3所。
(二)实验期间,要进行评定工作。
每学期由学校组织一次自评,1—9年级每学年由区教育局对实验学校评定结果抽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实验校抽查验收,并对抽查验收结果公布并评优奖励。
1、“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评定标准,首先在全市部分学校实验,也欢迎其它学校参与实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然后在由点到面,全面实施。
2、凡本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评定标准,学校自行制定,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后实施。标准的制定,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努力达标。
3、认定工作由校长负责,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及专业教师业务能力与专长,全面科学地进行认定工作。
4、为使更多的学生参与“2+1项目”达标活动,鼓励学生通过体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5、本标准虽然以技能为主,但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6、学生达标本标准的认定工作,不分年级、时间、项目,可由学生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选择多个项目。
7、认定采取学生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美术类按标准规定数量的作品进行认定。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由学校在成绩册中,设“2+1项目”认定专栏目并予以评定。
8、加强实施实验的准备,组织好师资培训工作。
(三)制定切实可行,严密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1、各实验单位要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实施工作计划、方案、措施。
2、各实验的区县和实验学校制订科研课题计划。
3、各实验的区县和各实验学校要写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4、实验学校建立健全实验年级学生的档案资料。
三、“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活动开展的基本方式和要求
1、建立以课程为主体,课内外相结合的活动体系。
各实验校要在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与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将课堂教学、第二课堂活动、社会活动及家庭培养有机结合,形成课内外一体化的活动体系,保证活动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注意避免增加学生负担的现象出现,注重活动的过程,让学生在快乐的过程中获得良好的素质发展。注重过程,加强交流,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
2、学校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注重活动的全员性、长期性和普及性,强调活动过程锻炼意义和教育效果。以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促进活动的普及和长期的开展;以活动的多元性和过程的长期性,体现其活动的教育意义。开展校内和校外活动的交流和评比,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活动向广泛和成熟的方向发展,真正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3、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
根据学校音体美师资和教学设备的条件,以及地区或学校体育、艺术的传统和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艺术项目,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项目培训的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遵循灵活多样的活动原则,采用集体的活动与个人的活动相结合,课内与课外形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活动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的参与活动的机会,提高活动的灵活性和机动性。
4、确立广泛的活动项目和多元的项目选择机制。
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以必选和自选的方式,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拓宽项目的范围,在满足学生项目选择愿望的前提下,提供尽可能多的个人或集体性的活动项目。
推荐以下项目:
体育类项目内容:田径、体操、球类(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水上及冰上运动、民族传统体育(武术、跳绳等)、以及其他体育运动(如:击剑、轮滑、定向运动)。
艺术类项目内容:声乐、器乐、舞蹈、国画、书法、素描、创作画、民间美术、电脑绘画、陶艺、工艺设计等。
5、学校成立项目评定小组,定期开展活动,组织评定。
学校依据项目的标准和活动的要求,在强调和指导活动过程的基础上,每学期定期举行一次或多次学生项目的水平测试,达到“2+1项目”各项指标的学生,根据成绩发放等级证书。每个学生在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应该分别完成“2+1项目”的考评合格,其成绩纳入学段毕业学业水平测评项目,有条件学校可纳入毕业成绩。
6、加强师资培训,做好活动的评比和推广。
为了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要组织好学校开展活动的指导,使学校活动按照教育部活动指导思想健康发展。加强教师培训是活动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如:活动的意义,项目选择和实施的理念,学校活动运行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项目评定的标准和办法,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培训能力等,都需要教师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和贯彻,保证活动顺利的开展和推进。
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举行一次校际间的展演或比赛活动,市局将不定期举行全市的展演和比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将学生特长项目的认定,校内外的交流、评定和检查,各级各类的比赛、展示和汇演等交流方式相结合,为推广和长期开展“2+1项目”活动积累经验。
7、加强设施设备和师资的相应投入,保证活动顺利的开展。
活动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应在公用经费支出结构中适当增加活动所需的资金和硬件投入,使学校逐步完善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对于在该项目推广过程中起到模范引领作用的学校给予一定奖补。学校要挖掘潜力,调动校内非专业教师的资源和校外社会教师的力量,以多元化的师资结构保证活动的教师队伍。
请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教育局将“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方案和试点校名单,于11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附件:1.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 “体育、艺术2+1项目”方案。
2.“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评定标准(暂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
贯彻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推动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精神,深入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以促进学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