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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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报名条件,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课报考和录取要求。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2. 陕西省、四川省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未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3.考生须按照各考点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二、招生计划
注:美术学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点击查看)。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师范专业学生的需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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